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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传销是一种变异性很强的经济违法犯罪行为

行业杂谈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more@]

2007年8月27日14时30分,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高峰和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局长张辉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打击传销犯罪,建设和谐社会”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网友]“爱新觉罗007“:我有个亲戚被骗参与传销,损失惨重,有什么办法能帮他挽回损失吗?网友”wanaiyu“:我的妹妹与妹夫在贵州遵义搞完美中国的传销,有一年没打工,还将打工所积的6万元被骗,全家限入了贫困,两人也没有了生活的信心与原来干劲。请问上当受骗的钱能否要回来。传销害的人太普及了。

[高峰]传销为什么屡禁不绝,这里面有很大的原因就是要从传销犯罪的本质来分析。传销是一种变异性很强的经济违法犯罪行为。2001年搞“秋风战役”时我们概括为“经济邪教”。它蛊惑人的能力是非常强的,很多人容易上当受骗,为什么会有很多人上当受骗?正是传销这种犯罪行为是针对了人性中很弱的弱点,人都希望致富,而且希望快速致富,不需要付出太多的成本和劳动。转型时期,这种期望更加强烈,但是作为他们来说,又没有专业的致富手段和致富信息,所受的文化教育层次也不是很高。

因而,在常见的、传统的致富途径和渠道,他们自己衡量下来觉得够不上。当出现一种新型神话的时候,很容易被这种神话所迷惑。我想这位网友所讲的情况,首先一个前提就是轻信了别人,觉得很容易就能发财,这是传销犯罪上当受骗者的第一步。这种故事会编得让他们感到热血沸腾,再一个会觉得踏上这条致富路的话,会给家庭、子女带来很大的好处,充满了希望。

发现被骗以后,在传销组织里也有两种做法,一种是对这个骗局坚信不移,投入6万、10万,甚至更多以后,继续参与这种活动。另外就是发现被骗以后,及时收手、脱身。另外,为了转嫁自己的损失,明知道上当受骗了,也知道这是一个骗局,但是为了挽回自己的损失,继续去骗别人,来转嫁自己的损失。骗的人往往都是自己身边亲近的人,我们的行话就是“杀熟”,这样越杀越大,传销组织就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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