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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传人:双轨计酬制度 必败于法规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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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轨计酬制度 必败于法规的打击[@more@]

作者龙传人 来源zxw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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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说,坏的制度能让好人无法做好事,

好的制度能让坏人无法做坏事。

高峰副局长说:只要有人员链或者资金链,不管有没有商品,都是传销。

原张辉局长说:传销的本质:就是用后参加者人的钱,来为前面的人分配利益。如果是一个组织,要你进去了以后,不停的要你去发展下线,那肯定是传销。直销和传销怎么鉴别?就看你这个公司是不是以推销产品、直销到了“最终”消费者

杨谦教授在939月说:直销制度中最精妙的就是它的奖励制度。既不同于一般企业的工资制度,也不同于企业同经销商的买卖关系中的奖励。因此可以通过双重的奖励给予他们永动的能源。——独特的吸引力。

2007年说:双轨也好,五级三阶制也好,都已经违反了相关的法规对于五级三阶制、双轨制等计划,目前在大陆都会被认为有金字塔计划的倾向。

龙传人教授在948月说:直销商获得的奖金不是剥削了亲友,而是取消流通环节后节省下来的营销开支储藏在公司,用先进科学的奖励制度,重新分配给愿意推广产品、搞活经济作出贡献的直销者,且人人的机会平等,那些得奖金最多的人,一定是人格和信誉最好的。

何凯立博士:严管销售人员的奖金制度——销售人员不能从企业买断产品,而后转卖予消费者,而销售人员只能按照自己直接推销的产品金额计酬。奖金计划已经成为政府调查传销经营活动的焦点。

陈得发博士说:投机分子订出高昂的价格和充满诱惑的奖金制度,吸引许多人疯狂地投入到直销的行列导致直销误区。他们的策略是让加入的人为了取得奖金分配的资格,和奖金越多的口号之下,不断的购买囤货。大多数直销公司都要调整他们的制度和作法,那些已经从事直销的直销商也必须改变他们的观念和做法。

笔者希望原来的传销中的优势——倍增法、可复制,好学习、重培训,人人会、广就业,有钱花、更致富,不怕难、富激情,家温暖、集体热,炼口才、锻造人,成功欲、自动冲。这些应该保留且发扬光大。

然而传销中的违法部分——假消费、骗投资,说谎话、玩制度,设陷阱、搞双轨很不好。

1、中国已经有了直销方面的法规。首先说,如果你藐视法规、否定直销法规的存在,就没有了公认共识的参考标准,那么就进入了无政府状态无法讨论,只能是各吹各的号;跟这些无法无天的人很难沟通研讨。在中国做直销首先必须是合法,否则,连生存的基础都不会有。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理解要执行,不理解也要执行,一成决议,就必须坚决执行。

我们渴望自由,但不能搞自由主义;我们要民主,但世界上从来没有绝对的民主。中国实行的是民主集中制。一部分传销群体的骗钱致富欲望,不能代表广大人民的志愿。

我们希望随心所欲,但不能触犯法规,两部条例就是高压电。没必要对法规天天连篇累牍地说三道四,没必要在公众面前,为了保护坑人的传销而老是去质疑法规的正确性。


一个乐队只能有一根指挥棒,如果队员们各拉各的调,还能演奏出一场动听和谐的音乐吗?两部条例就是中国有关直销行业的现行政策和策略,就是我们想从事直销的人的生存准则。法规的尊严不容亵渎,天天拿法规视同儿戏、在民众中说长道短,对于国家的稳定和行业的发展又有什么好作用呢?这种议论和质疑情绪的增长,只是助长了违法传销的猖獗、灭掉了法规的尊严、模糊了群众的视线、动摇了人们遵纪守法的决心。无休止的说条例不符合国情,只有外国人的东西才符合中国国情,这样是不对的。

天下的小道理不管你说的怎样振振有词,总得归国家大道理管着。人人要有抗震救灾中的大爱和责任,人人要有遵守神圣的宪法的做人原则,我国教育太缺乏“神圣的宪法”意识,一个民族没有信仰是很可怕的。自由世界的美国人都非常遵守神圣的宪法意识,都有极强的鉴别能力保护自己不违法,即使人人可以拥有枪支也不会大乱。

对待法规,也不能用“鸵鸟战术”自欺欺人。不是您不承认,条例就不存在!条例是铁、他是钢啊!不喜欢也得去认真学习,不要对神圣的两部条例制造诽谤和散播诋毁的谣言;不能因为有的直销公司也在瞒天过海的搞传销活动,就否定两部条例的严肃性(国家正在加紧通查监管哟),这好比中国不论怎样严格地控制“死刑”、甚至把死刑的批准权收归国有,一年还是要枪毙367个以上,平均每天杀掉一个,厉害吗?不照样还是天天冒出那些前仆后继的死刑犯罪吗?哪个国家都是这样,您能据此说明国家的刑法就没有用了吗?就可以因为还不断在产生着犯死刑罪的现实、我们就不要再顾及刑法和宪法的遵守了吗?

更不要一个劲的麻醉在“法不责众”、“法规缺失”,“禁止传销条例无效加苍白”,“条例不是法规”,“奥运后条例就失效啦!”,“有产品就不是传销啊”,“当前反传有意义吗?”……,藐视政治,就会挨整治的啊,他是要你跪下的(如果对你要判死刑的时候,你连死、都要履行跪着的状态去伏法)。希望业内人士,没必要去碰高压电,不要因法盲而吃大亏;别看你说话畅快一时,真要与两部条例公开较劲的时候,你会感到很无助的;到那个时候,连铁哥儿们都会集体失语,没有一位好友会出来为您解围,因为属于低级常识性错误,解围起来难度挺大的;这个时候,您就感觉出——失道寡助了,所以从事商业经济行业的朋友们,平时要多关注政治和法律,政治经济学嘛。

杨谦院长说:从事一种工作或职业,首先应该判断它是否合法,这是一个基本的前提。这里有两个层次的问题,一是公司是否合法,二是行为是否合法。在中国,不要因为所谓的公司的存在性等同于行为的合法性。

传销本身是违法的,越是正确地做,就离合法越远,就越存在风险。所有的欺骗都是要用手段的正确性来证明其行为的正确性的。

他们认为,只要能赚钱,如果这一切建立在一个非法的活动上,其逻辑上的恶毒性就不言而喻了。让消费者从消费中赚钱的游戏,从经济理论上讲根本不值得一驳。

2、双轨制要认购商品作为获得营销的资格,这违反了两部条例。

关于业务员的招募和升级,是直销监管的重点。双轨制是必须按投资型的消费、去花钱“报单”购买并不情愿的套件才能入职,从而占住获得一个发财吃后来人的点位——经营权。

现代双轨制的核心理论基础是:必须先消费后才能获得销售的资格。其理由是直销就是小额投资的事业,通过炒作消费者能通过本人积极的投资消费累积,就能通过积分返利而创造出自己的巨大财富——消费是本人的生产力啊!这种炒作融资的理念是违反条例且违反科学逻辑的虚伪理论,是坑那些不明真相的老百姓钱的有害行为。

对于新直销员,不应该在入职瞬间、就演变成为变相的投资方,傻乎乎地充当了上线们的发财资源——入门费,掏钱去从事空中楼阁型“消费返利致富”。其实这只是把血汗钱进贡给了上线、而自己却进入了金字塔底部、后来者大多数人致不了富的传销骗局。

真正的更大的陷阱还在后面——双轨制奖金制度才是更加残酷的陷阱;即使你被迫愿意花钱买了个经销资格,即使您经销业绩额度达到1000万元以上,如果你不会玩双轨制度,大象腿会叫你的收入等于接近“另”!不怕气死你。就像玩电子游戏机那样,一不小心会掉入陷阱而前功尽弃,白白的投了资金,只好再又去买单投币;可是玩双轨计酬制度,要比玩电子游戏机更可恶,因为隔了多个层次之后,下线的下线的下线怎么去作为,您这位上线的上线的上线,是无法控制、左右他们的,甚至于您还不认识他是谁?眼巴巴看见偏了腿(这是必然的)!网络发展越来越大,您的精力和能力对于大多数普通人来说是没这个本事奈何的,结果是上了一当又一当,根本不像电子游戏机还有主观控制的可能性,其巨大的提成奖金利益就这样全部的被设局策划者和老板所沉淀而截留——一场并不是营销的金钱骗局。

还请各位看官明悉,双轨的可恶还在于这些大伙都没捞着的大把钱就输给了上线吗?不是的,并不像赌场里的老板那么规矩,赌场老板在甲乙双方赌钱时,是不会侵吞赌款的,甲输了、钱就会给乙方,乙输了、钱就会给甲方;他只收取属于场主应该得的抽头佣金就满足了。可是在双轨计酬制度中,这些大家没捞着的大把金钱,只有一部份分给了上线经销商们,其中相当的部分都被并不是经销商的赌场老板,他个人把沉淀款给贪污吃跑了。所以这些黑心的老板最热衷于玩双轨计酬制度,是他的油水为最大啊!把大家拼命发展的钱、并不是都归了上线,老板用最狡猾的双轨计酬制度造成的沉淀款中的大部分,给老板贪污侵吞走了!!所以他绝不会把双轨计酬制度的核心硬盘部分曝光让大家知道的,您们如果知道了,会恨死这些老板的。

所以,在今日的中国,还不能立即放开多层次欺诈式团队计酬,特别是不会放开骗局多多的双轨计酬制度。什么奥运后九月份立即开放的谣言是很恶劣的一厢情愿,制造谣言者是黑心老板、以及职业传销组织策划者企图麻痹一些想即时修正双轨制度的好心老板们,以利这些传销油子们利用您的平台继续能利用双轨制多捞些油水。希望好心的老板们不要轻信他们恶意编造的谣言,我们应该及时审视当前制度中的非法性,及时作出主动的自查改正,请老板们看清楚:这些职业传销骗子只是会赚了一大把钱,不负责任的换到别的公司再去设局骗钱,留下这个烂摊子要毁掉您多年辛苦建立起来的品牌

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直销监管处处长吴雁告诉记者:在他们看来,判断是不是属于传销,最核心的就是看其是不是通过发展下线,并强 迫 下 线 消 费来获取提成。

直销专家秦永楠说:最终消费者是指不参与分配直销利益的纯粹消费者。

认购产品的实质:是投资买发财经营权,把一个光荣的经营销售通过劳动获得产品货款纯利润的行业,蜕变成一种专门欺诈下线们投资的骗取资本返利的羞耻行业,只要投资进入了门槛,发展两个人,就可等着赚钱!皇帝轮流做、明年到你家!——这并不是中国直销的概念,这是侮辱和亵渎了直销二字。

3、双轨制必须规定要发展二条下线,建立传销“人员链”!这违反了条例。

从一开始就动员消费者去充当经营者、销售者,或商人。期望建立两个奴隶网——这才是双轨制的主要目的:双轨制把上帝当下线,还要折腾上帝再去发展下线!形成属于自己的传销链,以便教唆这些所谓的消费者们继续“推荐”——大拉人头来投资,满足上线团伙分赃下线们的投资款,非要把上帝身后的广大人脉变成自己的钱脉提金库不可。消费品在双轨中只是被双轨制度利用的一个道具、一个过程,真正的最终目标是发展(推荐)下线骗你从事金锁链传销没商量。太多的事实已经证明:双轨传销会把很有消费能力的上帝顾客们气跑的,甚至于,上帝们看到这些玩双轨的传销油子们就厌恶,好像怕瘟疫一样远离传销份子,难怪国民都瞧不起从事直销的人们,直销人若不清除业内双轨制的恶劣,怎么会让直销人活的有人格呢?凡是热爱直销的人们,应该起来集体全行业地抵制败坏直销名声的双轨制。

在第一时间,将推销和推荐两推捆绑进行,鼓吹消费者和经商者的“消销”身份合一,是双轨制的重要特征。双轨制绝对不会只是诚实的直销给最终消费者的单一宗旨。如果只谈消费,不再诱惑你来搞拉人头发展推荐下线,就会断了双轨制的发财链,不玩推荐的游戏、并从推荐中获得传销利益,传销人是无法生存的。单卖你一个人?这绝不是双轨制的期盼和目的,双轨制发展看中的是您身后的一大把人脉潜在下线群!!然后再要求你也要忠实于推荐发展下线、勾引出你身后的全部人脉关系,双轨制的恶劣在于——透过推荐制度(拉人头)直到榨干你身后的全部人员链和资金链。如果下线上帝顾客不再推荐发展下线,他会反过来骂你这个上帝顾客是条死线、一个瘟猪,害得我断了一条要命的腿(一共只有两条腿),剩下那只有一条腿、我的双轨变成了只剩一个“鬼”,叫我今后怎么活啊!!??

4、双轨制的分配方式,属于团队计酬,更是违反了条例。

这种不正派的计酬制度进行着不公平的欺诈式分配,所以实质上是“团伙分赃”。 即使改变为:化总量计酬为对碰计酬,即使采用:将计酬运作,从总部委托下沉到各地的店铺去进行,也逃脱不掉公司系统基层中,还是采用双轨制乃非法的团队计酬的嫌疑。中国政府打击传销中的多层次计酬,其主要的原罪在于“酬”字,是来自于唬弄下线们假消费、真投资传骗而来的“赃款”,是“先用体验”、“消费积分返利”骗来的下线投资款。不仅“酬”字是肮脏的,“计”字也是按非法传销特有的歪门邪道的计算方法来圈人敛财的至于新入职的投资人,他今后能否收回投资并赚到他梦想的返利,那就看他将来玩先消费骗局狡猾不狡猾、在传销的罪恶道路上执着不执着,会不会继续复制传播玩弄坑人的双轨奖金制度,其结果除了大部分人“十赌九输”之外,少数精明发财者,最后也将落得个黑名单上挂号,或前仆后继地进入监狱,或接受公安部的通缉令。

双轨制度规定上下线的利益是金字塔欺诈式金锁链关系,叫任何人都不能轻易退出制,否则将前功尽弃。

双轨制的沉淀贪污额度是最大的,因为它的陷阱最多、最狠,无法由先到者控制大象腿的出现;由此而所造成的巨大剩余奖金,都将被老板和操盘手侵吞,所以2000年后的十个老板有九个半会坚持使用这种坑人暴利的双轨制,其实他赚了钱的相当部分也得丢掉去买通默认支持双轨制的当地政客和说客,实际上是用出场费等红包,去腐蚀拉拢官员充当非法双轨制的形象大使来糊弄老百姓,因为老板早就心虚,他的主要精力只好是用于耍弄手段去寻租保护,只能依靠官员的光环来掩盖双轨计酬制度的罪恶;因此双轨制公司的穿帮和揭发,也只能产生在异地;如果异地不监管、双轨制公司将会付出更多钱财给当地的保护伞;好让他们像陕西省林业厅那样的官员实施不作为或者乱作为,同时地方也利用了双轨制,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吸引全国的投资到本地,只要规定他们不准骗本地人就行;好比孝感的林枫,几乎周周都有一火车皮的外地人来总部投资玩双轨。一般谨慎运作的话,寿命还是可以维持几年比周老虎要强,以免得催生出全国的公民精神来较真,所以不要像林枫那样过于在全国的张扬!因此出了事多半也只能在异地关押其老板。

所以中央禁传若不严查双轨奖金制度,从根本上推理,就知道是无济于事的,永远会是屡禁不止的。

双轨制的分配原则是地地道道的非法计酬制——都是来自于不允许的认购产品买一个经销权的变相投资款。双轨制中的产品并不重要,玩制度才是最好;施行自己的地下计划把自己的业务员活动搞得那么见不得人的。

一笔生意,本应在当次就可以直接通达结算出货款利润、进行有贡献者们本次就能完了的分配;不应该要等到本人已经做出了拿出血本贡献之后还须要个人自己再拉到了第三方、发展出第二代、第三代等等下线们的投资款,或等待后来的多层次集资钱累积到位以后,才能结算出自己的利益,这样的做法是违背商业规律和现行法律的。

正确的直销是不怕“击鼓传花”游戏的突然到位,随时到位都不会产生难民的,也不会产生怨言的;直销人群的收入应该是来自于本次最终消费者的货款利润,一事能够一了的,公司不会在“击鼓传花”游戏的突然响锣到位时,欠下刚加盟的众多的新直销人的今后多层次回款效益!否则就会对公司和对社会将带来动乱不安定的局势。

国务院法制办领导张穹说:任何直销企业都不可变换手法,试图突破这一单层次底线;凡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搞多层次直销是坚决禁止的;——否则就一定会受到严厉惩处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直销监管局吴雁处长说:企业还是要按照条例,好好的修改制度,要完全按条例……

双轨制必须靠不断发展个人的下线投资的“人员链”、建立起的“资金链”才能为继,这是双轨制的死穴之一,如果资金链断裂,双轨制就崩盘,金字塔底层刚加入的入职者,是为了发财才不得已违心消费的,他们不能容忍公司击鼓传花的锣响而停盘,不能容忍双轨制的资金链断裂,他们是来冒险玩弄骗钱游戏的!双轨制是靠不断吸收新进来的资金链,才能维持公司对外的周薪回报,这些刚加盟的金字塔最底层非常大的人群,就会聚众闹事、就会打出横幅——要求索还血汗钱上街游行示威,双轨制的致命麻烦就爆发出来了,可惜公司早将入门费的一般部分按照周薪碰对把钱分发给了上线们,怎么退得了钱?只好是公司崩溃、又制造一起难民群和传销大案。

请各位玩双轨制的公司、您能公开回答吗?如果击鼓传花的锣响,贵公司不会给社会带来麻烦和动乱?有本事的,敢在网上,公开对您的公司来次辩论吗?如果您还能保持稳定的局势,我将不遗余力的投入到贵公司来工作加强推广双轨制,绿色分销网站也分文不取的全力表扬您的双轨制、并为贵公司效劳。

5、双轨制主要不是卖给最终消费者,这违反了两部条例。

在“消费者”前面有无“最终”二字是个照妖镜,在消费者为了需求产品而掏钱之前,不应该“继续用财富、机会、就业等导向来诱惑、勾引上帝们的人民币;中国消费者拒绝传销发财方式、被勾引成投资赚钱型传销难民,起码近几年必须如此。

直销员不应该承担起公司的主流消费群的责任。双轨制却把营销工作人员集体、当作了它的最终消费者群,当作了公司和全体人员利益的根本来源。也就是说,双轨制度公司全体生活的来源,不是靠社会上广大的真正需要产品的最终消费人群来提供,而是依赖传销骗进来、并不急需产品的“直销”人投资来养活“直销”公司。这从根本上否定了最终消费者的法规传销双轨制的所谓消费者是不会终止在只使用商品的,双轨制里的购买商品仅仅是为了加盟传销、不得已地变相交纳一次入门费而已,他们的真实目的其实是必须还要重新进入流通领域,而转为干传销出去推荐发展下线才行,还要再去做拉两个人头从事传销的生意;双轨制公司都故意隐瞒这最难的推荐发展拉人头的麻烦工作,用所谓只要一消费就能积分累积返利、轻松致富的谎话用所谓不必推销来骗你花钱投资;其实等你上当花一大把钱消费之后,你才发现原来不是那么简单,还不是单纯的消费者就可以致富的,所谓消费者的身份只是一个刚刚开始的过渡,而不是“最终”,重要的身份还是得要充当一个传销行业的骗钱的“经销者”,实质是你还得要充当一个传销骗子再去骗别人、去口碑行销才行,去销售返利才行,去推荐蛊惑才行,去开线发展才行;现在醒悟已经晚了啊,不去搞传销、不去当骗子,那你的本钱收不回怎么办?欠了亲朋的债可怎么还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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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3) 点击次数(3351)
评论(共3条评论)
  • trdew 说:

    2008-07-14 11:14:27

    龙传人.瘟猪一个
  • 谈笑 说:

    2008-07-18 09:23:46

    双轨有问题,那么级差和太阳线呢? 昨天见了个做保险的,了解到保险跟传销有很多相似,但是做保险是明确以卖产品为宗旨。什么时候直销才能回归到产品销售啊?
  • 耐夫 说:

    2008-07-19 08:32:06

    真知灼见!顶!直销界就需龙先生这种讲真话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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